【党旗下的贸促足迹】中国贸促会发展历程
发布日期: 2021-08-19 18:00 被阅览数: 次 来源: 柳州市贸促会  作者: 办公室六十年代
中国贸促会成立于1952年5月,第一任主席为著名金融家、中国人民银行首任行长南汉宸,秘书长为著名经济学家冀朝鼎。五十年代,正值西方国家对新中国实行经济封锁和禁运,中国贸促会同世界各国的民间贸易团体积极开展双边和多边交往,为发展国际间的正常经济贸易关系而努力。至六十年代中期,中国贸促会已同日本、英国、法国、联邦德国、意大利、奥地利、比利时、荷兰、卢森堡、加拿大、阿根廷、巴西、智利、玻利维亚、圭亚那、委内瑞拉、墨西哥以及亚洲、非洲许多当时尚未同中国建交的国家,建立和发展了民间贸易联系,并先后同日本、联邦德国、法国、奥地利等国的有关团体签订了民间贸易或经济关系的协定,同意大利、智利、奥地利的有关组织相互在对方首都设立商务代表处。与此同时,中国贸促会同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商会或工商会,同已与中国建交各国的贸易团体也进行了广泛的合作。
七十年代
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得到恢复后,许多国家相继同中国建交。中国对外经贸事业仍然保持着“官民并举”的格局。中国贸促会本着“不忘老朋友,广交新朋友”的精神,继续拓宽原有的对外联系渠道,促进中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。在1979年1月中美正式建交以前,中国贸促会是两国间贸易的中方窗口。

图1:1956年毛泽东主席参观中国贸促会举办的日本商品展览会
八十年代
1979年以后,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。中国贸促会承担的工作范围继续扩展,转移到促进对外贸易、利用外资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各种形式的中外经济技术合作的轨道上来。随着工作范围的扩大,贸促会增设新的机构,增加工作人员,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其他城市增设了分会和支会。随着中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和外贸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,中国贸促会的职能面临着新的转变。1986年5月,中国贸促会在经过长期的筹备和吸收一大批企业会员、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基础上,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,审议通过了新的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》,选举了新的委员会。

图2:1986年邓小平会见加拿大私人企业家代表团团长、加拿大前总理特鲁多,左二为时任中国贸促会会长贾石同志
经中国政府批准,中国贸促会1988年6月组建了中国国际商会。各地方分会、支会也相继组建了“中国国际商会”,面向会员,为企业会员、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以及各有关方面提供信息服务、咨询服务、法律服务,加强了涉外专利代理、涉外商标代理、技术转让、涉外经贸和海事仲裁等项工作,发挥连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纽带作用,把自身业务的拓展与为会员和其他经济实体提供服务结合起来。
从1988年起,中国贸促会开始建立行业分会,以促进有关行业进出口贸易,增进国内外同行业间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。这样,中国的贸促事业就既有地方机构,又有行业机构,从而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工作网络。
始于1978年的中国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,推动中国对外贸易体制实现了全面变革和飞跃式发展,也对贸促会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。贸促会各项业务也在新形势下焕发出勃勃生机,被赋予全新的使命和意义。
1979年中美建交,随着中国对外关系的根本改善,对外贸易也进入新的发展时期。贸促会在北美、西欧、日本全面拓展对外民间经贸关系,有效配合中国外交,保障对外贸易的发展。目前,贸促会已同世界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工商会、银行、企业建立了广泛的联系,并且签订了合作协议。
从上世纪80年代起,贸促会通过高层互访和举办展览会,与印尼、阿联酋、沙特、韩国以及南美洲的未建交国家工商会加强往来,不仅打通了民间经贸渠道,也为最终与这些国家实现建交铺平了道路。上世纪80年代末的政治风波后,中国外交和对外贸易发展遇到较大的困难,中国贸促会联系的对外民间渠道再次发挥了巨大的作用。中国政府坚定不移扩大开放的决心获得各国工商界的积极响应,最终推动西方各国政府转变对华态度,解除了经济制裁。
进入九十年代以后,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,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,为中国贸促会、中国国际商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和舞台。根据新的形势,中国贸促会、中国国际商会紧紧围绕其宗旨,抓住机遇,强化职能,调整战略,开拓领域,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中心,采取多种形式,开辟多种渠道,努力为企业服务,为改革开放服务,为外交、外贸事业服务。中国贸促会、中国国际商会的各项工作无论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有了很大提高。

图3:1992年在中国贸促会成立四十周年庆祝会上,江泽民主席会见外国来宾
1994年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颁布了《对外贸易法》和《仲裁法》,在《对外贸易法》中,明确了中国贸促会作为贸易促进组织所应具备的职能和承担的任务;在《仲裁法》中,明确了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由中国国际商会设立,从而确立了中国国际商会涉外仲裁机构的法律地位。
随着海峡两岸关系的改善,为促进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,中国贸促会联合大陆经贸界、企业界、法律界及有关方面,于1989年底成立了“海峡两岸经贸协调会”,该协调会秘书处设在中国贸促会,负责处理日常事务。该协调会与台湾方面的“海峡两岸商务协调会”紧密合作,为海峡两岸在贸易、投资、法律事务、知识产权保护、人员往来等诸多领域的合作与交流,做了大量的有益的工作。与此同时,中国贸促会同台湾方面的许多经贸团体、工商组织、企业界等建立了往来与合作关系。
1994年5月,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第28届国际大会通过决议,正式接纳中国入会。中国贸促会牵头组建了太平洋盆地经济理事会中国成员委员会,中国贸促会作为主席单位,负责处理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1988年5月,国务院批准中国贸促会同时启用“中国国际商会”的名称,经过6年多的谈判和努力,1994年11月,国际商会第168次理事会正式通过决议,同意中国加入国际商会并组建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会。1995年1月1日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,包括中国国际商会在内的171家工商组织、经贸团体及企业作为创始会员,中国国际商会作为主席单位。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国际商会,负责处理日常工作。这不仅说明国际工商界对我国市场化改革成果的高度认可,也标志着在这个国际工商界最具代表性的组织内,新中国第一次有了合法席位,有了参与国际贸易讨论和规则制订的权利和机会。
1995年1月1日,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在北京正式成立,包括中国国际商会在内的171家工商组织、经贸团体及企业作为创始会员,中国国际商会作为主席单位。该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国际商会,负责处理日常工作。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,中国贸促会的发展也进入了新的阶段。
时至今日,利用APEC、G20等多边机制性平台开展元首外交,已经是中国外交新的亮点,而其中由贸促会举办或牵头组织的大型工商峰会,代表中国企业配合国家外交,对外发出中国声音,成为极大的亮点。
随着外贸体制的改革,对外贸易的垄断专营政策被逐渐取消,大批工业和民营企业被赋予外贸经营权,他们对国际市场从未涉足,但充满走出去的渴望。如何发挥对外渠道和现有业务优势为企业服务,成为贸促会新时期职能和任务的重要转变。
贸促会首先对展览业务进行了改革。以服务外贸企业、开拓国际市场为指导思想,与国际著名展览公司开展合作,大规模组织中国外贸企业参加西欧、北美、日本的专业展览会,无数企业因此走出国门,在国际市场打开产品销路;同时,改变长期以来举办外国来华展览中偏重宣传性的综合展览的思路,针对国内工业部门希望为工业企业寻找国际贸易机会的强烈要求,贸促会建设了中国第一个现代化的大型展览场馆,组建了中国第一家展览集团公司,与有关部委合作举办了一大批专业性的工业技术国际展览会。这些举措不仅促进大批外国公司通过来华参展进入了中国市场,也推动了中国展览经济向市场化、专业化、国际化的方向转变。在出国展览、国内展场建设、展馆经营、展会管理、运输、设计、对外联系渠道、世博会业务等各方面,贸促会都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,为中国会展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特殊的贡献。
1982年,贸促会代表中国首次参加在美国田纳西州举行的世界博览会。从此,贸促会经国务院授权联系国际展览局,负责相关工作,最终把世博会引进中国,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。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成功创造了世博会历史上的“奇迹”,惊艳世界各国,展示了中国发展的成就和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;从1999年起,与世博会相关的各级别世界园艺博览会先后在昆明、北京、西安、青岛、沈阳、唐山举办,均获得很大成功。
建立分支机构,支持各行业、各地方全面对外开放,是贸促会另一项重大改革。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,贸促会地方与行业分支机构迅速扩大,工业部门和政府已经感受到,并希望发挥贸促会在民间对外影响、经贸渠道以及相关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特色与优势,推动地方与行业的改革开放。地方贸促机构的发展各具特色,或围绕本地产业和出口产品,或针对周边国家和传统出口市场,帮助本地企业走出国门,成为地方政府统筹对外开放部署中的重要力量。随着对外开放范围的扩大,各级地方政府陆续主办或承办地区性大型国际经贸活动,得到中国贸促会大力支持。这些地方经贸洽谈会极大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,成为地方对外开放、招商引资的重要窗口,一批重要展会如今已经上升为国家级经贸活动。
作为我国涉外法律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参与者和见证者,贸促会参与了新中国大量涉外经贸法律和法规的起草和修订工作,特别是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提出最早的建议,做出了特殊的贡献;贸促会曾经是我国涉外法律对外联系的唯一窗口,与大批国际知识产权、法律、仲裁和咨询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,解决中外经贸纠纷,培养了无数法律人才;在此期间,贸促会自身的各项法律服务业务,如国际经济贸易仲裁、涉外法律咨询服务、对外贸易出证认证、涉外知识产权代理和咨询服务等,也得到发展壮大。在中国对外贸易空前繁荣、企业全面走向国际市场的今天,贸促会的涉外法律业务越来越受到中外企业的重视和期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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